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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女子追讨68万余元借款,漫长执行路何时终结?

文章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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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4 07:02:53

 

 

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现年 60 岁的戴新琴,本应享受平静的生活,却因一段错信他人的经历,陷入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借款追讨困境。

戴新琴自1999年与前夫离婚后,便一直独自面对生活的风风雨雨。2000年,命运的齿轮似乎为她转动,经人介绍,她结识了黄岩区西城街道建行新村的汪祥才。那时的戴新琴,或许曾在心底期待着新的缘分能为她的生活带来一丝温暖和希望。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这看似平常的相识,竟是她漫长噩梦的开端。

汪祥才向戴新琴声称自己是离异单身。他的言辞诚恳,态度温和,让戴新琴逐渐放下了防备之心。不久之后,汪祥才以创办小模具加工厂急需资金为由,向戴新琴开口借钱20万。出于对他的信任,戴新琴没有过多犹豫,一次又一次地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先后分37次借给汪祥才现金共计68.13万元。每一次借款,汪祥才都郑重其事地出具了借据,这让戴新琴觉得自己的帮助是有保障的。

可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的转折。戴新琴怎么也没有想到,汪祥而是建造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并且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登记在了他与前妻的名下。当戴新琴发现这一真相后,感到无比的震惊和愤怒,随后就向汪祥才索要借款。但汪祥才的态度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不再是那个言辞恳切、忠厚老实的人,而是变成了一个无赖,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偿还借款。

面对汪祥才的耍赖,戴新琴感到无比的绝望和无助。但她并没有选择沉默和放弃,2004年2月12日,她毅然决然地将汪祥才告上了法院,希望法律能为她主持公道。同年4月29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04)黄民一初第 314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了戴新琴的诉讼请求。这本应是戴新琴维权路上的一个重要胜利,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挑战还在后头。

2012年12月3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出具(2012)台黄高初字第2234号《民事判决书》,再次支持汪祥才偿还戴新琴2002年、2003年两笔借款1.6万元。以上两个判决查明汪祥才需要偿还戴新琴欠款共计69.73万元。

 

判决生效后,戴新琴满心期待着能够尽快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然而现实却给了她沉重的一击。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后,2013年5月30日,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定汪祥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个消息对于戴新琴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汪祥才明明用她的钱建了房子,怎么会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呢?

但戴新琴并没有被这一挫折打倒,她坚信正义终将到来。在之后的日子里,她不辞辛劳,多次向人民法院提供汪祥才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她的努力,执行到位资金 14 万元。然而,这与她借出的69.73万元本金和约定的利息相比,相差甚远,剩余的本金及利息迟迟未执行到位。

尽管人民法院查出被执行人汪祥才有坐落在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东路村80、80-1号和与张灵花共有的坐落在台州黄岩区西城街道东路村东三路3一72号,东南路的房地产共三处;2013台黄执民字第227一3号查出有二间立地房登记在汪祥才及其前妻名下。这些房产虽查封多次,但人民法院均未进行拍卖执行。

在这漫长的执行过程中,2019年4月份汪祥才曾“因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受到拘留15天的处罚。可即便如此,汪祥才依然没有表现出还款的诚意。

多年来,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而戴新琴的案件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尽管汪祥才有着出租楼房、村里分红等收入来源,足以偿还欠款,但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却始终未能达到戴新琴的期望,导致本执行案件至今未完结。

对于戴新琴来说,每一个等待的日子都是煎熬。她无数次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徘徊,身心俱疲。多年的奔波和焦虑,让她原本就不轻松的生活更加艰难。她不仅承受着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还承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

 

20多年来,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戴新琴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她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大执行力度,让汪祥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让更多的人在帮助他人时保持警惕,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

如今,戴新琴依然在坚持,她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总有一天,她能够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而她的遭遇,也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人际交往和经济往来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对待,同时也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像戴新琴这样的受害者都能早日得到应有的公正和赔偿。(法治观察)